金华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

慈善新闻

导语

为帮助市区贫困家庭今年考上大学专科以上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圆大学梦想,市慈善总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慈善助学活动。

婺城区、金东区民政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金义都市新区社会事业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社会事业和宗教管理局:

        为帮助市区贫困家庭今年考上大学专科以上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圆大学梦想,市慈善总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2018年被全日制专科(含专科)以上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3+2”高职不在资助范围)。

         二、助学手续:

        1、由求助学生本人提出助学申请,并填写《金华市慈善助学申请(审批)表》(附后),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签署意见,所在区民政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金义都市新区社会事业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社会事业和宗教管理局审核,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2、申请助学对象须附家庭低保证(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助学救助卡)、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1、婺城区、金东区民政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金义都市新区社会事业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社会事业和宗教管理局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申请助学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并将符合助学条件的申请助学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填报《金华市慈善助学金发放表》,连同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证明、证件复印件一并提交市慈善总会。

        2、本次助学活动于8月20日前结束,请各区于8月15日前将经审核的有关申请助学材料报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附:金华市慈善助学申请(审批)表

金华市慈善总会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