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百万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8-25] 共阅[580]次
金 华 市 慈 善 总 会
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文件
金 华 日 报 社
金市慈[2010]3号
关于开展2010百万福彩公益金
慈善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慈善总会,婺城区、金东区民政局,开发区社发局:
为帮助我市“生活最困难、遭遇最不幸、社会最同情”的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推进和谐金华建设,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今年继续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100万元人民币,与市慈善总会、金华日报社联合开展“百万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凡金华市(含各县、市、区)范围内因病因灾等天灾人祸导致生活十分困难的群众,均可申请本项活动慈善救助(《申请表》附后)。
二、救助资金分配
本次慈善救助资金总额为100万元,单位救助额一般控制在3000—5000元以内。
三、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8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10月中旬对各地上报的拟助对象在《金华日报》上进行公示;活动基本告一段落后,救助情况在《金华日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相关手续
由本人提出救助申请(申请表可在《金华慈善》网上下载,也可向所在县、市慈善总会或区民政局索取),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县(市)慈善总会或区民政局调查核实后,报市慈善总会审定。
五、具体要求
1、本次慈善救助活动采取市、县两级慈善总会(民政局)联动形式进行,各县(市)慈善总会、区民政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惠民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深入群众,加大宣传,使本次活动成为改善民生、弘扬慈善、促进和谐的过程。
2、各县(市)慈善总会和婺城区、金东区民政局、金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要切实做好申请救助群众困难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使生活真正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3、本次救助活动于10月底前结束,请各地慈善(民政)部门对申请救助人员的情况及时做好调查核实,于10月15日前上报市慈善总会。
附:《金华市百万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申请表》
金华市慈善总会
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金华日报社
210年8月18日
| 2010百万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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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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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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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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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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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 |
特困 |
其它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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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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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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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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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与户主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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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学习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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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性质 |
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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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困 难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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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村 、 社 区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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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乡 镇 、 街 道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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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慈 善总 会或 区民 政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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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慈 善总 会审 定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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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3、病历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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